上周,北京雅安商厦的保安打伤一名年逾六旬的女港胞,社会反响很大。随即,商厦受到了处罚。
事情一披露,舆论当然一边倒,齐刷刷声援那个女港胞。女港胞是无辜的,的确值得同情。商家打人是错的,受谴责理所应当,对其处罚也确有必要。但商厦在认错与受罚后也向媒体诉说自己的委屈:“因为本商厦不接待中
国顾客……”
事到此远未了。有人想到了旧上海外滩公园大门口那块“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耻辱牌,两相对照,该商厦“不接待中国顾客”的做法岂不成了对13亿国人的集体污辱?由此,歧视国人问题上升为该商厦的主要“罪错”。
只要念过小学的中国人都知道旧中国“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耻辱。该商厦是中国人开的,又开在中国,事先一定知道“不接待中国顾客”可能带来的道德风险和法律风险。由是观之,商厦为何敢冒如此风险?
照该商厦自个儿的说法,“我们出此下策是防止国人‘盗版’服装式样。”假如此说成立,那么又引出两个问题:一,在道德风险与企业防“盗版”的两难选择中,商厦优先考虑后者;二,歧视问题又派生出国人诚信问题。
究竟是歧视问题还是诚信问题?思考中,我突然想起经历过的两件事:浙江省有个山区县叫云和县,木制玩具是全县经济第一支柱,销往全世界的玩具市场。可有一年我到云和县采访,却发现玩具批发市场每家铺面陈列的玩具要么蓬头垢面,要么是过时款式。同去的当地官员为我解释:“新潮的都陈列在摊主家里哩!”这是严防玩具式样被“克隆”啊!官员还补充说:“这里的摊主一般不和国内客商做生意。”
说到国内商家不做国内生意,中国轻纺城部分专做时新面料的摊主也如此。新面料开发者花费不小,只要一上柜,第二天“克隆”产品便批量上市,只因“克隆”者无须分摊开发成本,价格要比原创者卖得便宜。
再联想到雅安大厦的做法,我尽管极力反对打人动粗,但也对雅安大厦有了些许“同情”。人们不能不正视“雅安商厦事件”所反映出的问题,恐怕不仅仅只是歧视问题。
我们不敢想像,一个民族、一个社会,当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任都丧失殆尽时,经济发展的意义又体现于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