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确保我市中秋、国庆“双节”期间食品消费安全,市工商局近日作出部署,要求全市工商系统落实责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中秋、国庆两个节日期间,外地来青游客增多,市场交易活跃,食品消费旺盛。按往年惯例,一些不法
分子为牟取暴利,极易乘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对消费者身心健康构成威胁。对此,市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强化市场监管,并把食品市场安全作为当前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找准薄弱环节,明确监管重点,层层落实责任。市工商局将重点抓好年初确定的30家大型商场、超市和抚顺路等重点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检查监管及对分(市)局的监管指导工作,保证节日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方面的重大责任事故。
据悉,根据市工商局要求,本月工商部门将对市场进行1至2次“拉网”式检查,及时清除劣质食品。检查的重点部位是经营食品的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水产品市场及个体食品商店;检查的重点商品是粮油制品,肉食制品,豆、奶制品,水发海产品及烟酒、饮料、月饼、糕点,以及病毒肉、注水肉等。检查的重点内容是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进货证明、产品合格证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商标标识、重点食品的索证备案手续、经销商品质量承诺书等。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销售危害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的假冒伪劣食品,故意发布食品违法广告和虚假宣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哄抬物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欺诈宰客、销售非法书刊、音像制品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性质恶劣、影响坏的将给予公开曝光,对构成犯罪的将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据悉,结合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商部门还将对违法业户根据违法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责令收回已售食品、赔偿损失、停止销售、退市、没收、罚款等处罚措施;对经营行为不规范的商家、业户,在提出警示的基础上,帮助其建立规范的食品经营制度,教育、引导食品经营业户提高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做到自觉守法经营。
针对节日期间外地来青游客增多的状况,市工商局还将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的监管,重点对崂山景区、前海一线、中山路商业街、栈桥、鲁迅公园、中山公园、五四广场、下清宫、飞机场、平度大泽山、莱西月湖公园、即墨田横岛、胶南琅琊台等客流量大的景区进行监管,强化对饭店、旅游购物等商店及景点个体工商户的规范管理,落实服务承诺、商品索证、质量保证、销货凭证、消费者索赔等制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另外,节日期间,工商部门还将主动与卫生、公安、质监、药监等部门加强联系,协调互动,适时组织联合执法。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旅游市场、节日文化市场的监管,取缔各种非法摊点,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据悉,市工商局目前已成立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执法快速反应小分队,负责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消费纠纷,确保执法到位,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12315举报申诉中心也有专人值班,及时受理消费者举报申诉。(刘锟锋
袁丽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