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东城公安分局昨天向媒体公布,多次到一些国家机关和地区寻衅滋事的本市无业人员叶国柱9月15日被批准逮捕。
48岁的北京人叶国柱1982年在永定门内西街违章私自搭建了一处24平方米的临建房,1985年5月,又在旁边违章扩建了109.8平方米的二层结构房屋,用于经营餐饮,后转租他人。2002年,叶国柱在
明知是违章建筑的情况下,又从他人手中购买了三间平房。2003年,宣武区启动南中轴路危改整治工程,叶国柱父亲承租的光明里某楼也属于拆迁范围。
自2003年5月至今年4月间,叶国柱因对以上违章自建房和承租房被拆除不满,为发泄不满情绪和满足多要补偿的私欲,先后多次到北京市委、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外国驻华使馆区等国家机关和地区,无理取闹,出丑滋事。2003年9月29日,叶国柱到王府井商业区打横幅、喊口号,起哄闹事,并对前来制止的公安民警谩骂侮辱,引起上百人围观,造成该地区秩序严重混乱。2004年以来,叶国柱又多次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门前无理取闹,并煽动其他上访人员喊口号、举标语、拦截车辆,使检察机关人员无法正常工作,车辆无法正常出入,严重干扰了国家机关的办公秩序。叶国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经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东城公安分局将其依法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