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害小女孩的案件破了!恶魔被民警抓住了!消息很快传遍了发案地富家村。这消息像一缕灿烂的阳光,一扫笼罩在发案地天空中的阴霾。9月14日,犯罪嫌疑人苏尚维被宣布依法逮捕。
7月10日中午,鞍山市台安县富家镇新生村村民程某风风火火地来到当地派出所说,他10岁的女儿蕾蕾(化名)失踪了。女儿昨天16时许
从家中骑自行车去街里姥姥家,可姥姥说从昨天到今天一直没见到蕾蕾的影儿。值班民警老李一边安慰蕾蕾的父亲,一边帮助组织群众继续寻找。最终,蕾蕾的舅舅在富家村三组齐腰高的玉米地里发现了蕾蕾的尸体。
鞍山市、台安县警方迅速赶到案发现场,投入到紧张的勘查、侦破工作之中。死者是被打、扎伤头面部致昏迷后实施了强奸、杀人犯罪的,由于下雨,现场只提取到模糊的27.5-28厘米的军用板鞋足迹。
经分析,警方认定是熟人作案,年龄偏大,重点为单身或有性变态反应的人员。一支由市、县局领导挂帅,市、县两级60余名侦查员组成的专案组编织成了一张大网,迅速撒了下去。
按照指挥部的部署,专案人员分成三条战线行动。一是紧紧围绕中心现场,以富家村为重点,向临近的双岔子村、么台子村辐射,进行排查工作,从中发现嫌疑人或收集有价值线索;二是对所有能够进入中心现场的道路进行访问,从中发现被害人死前的活动情况及接触人员;三是做好被害人家属的访问工作及现场附近群众的发动工作,从中发现案件线索。
负责排查的侦查员在不到十几天的时间里,查证了4200多人,重点排查了72人,耗费了大量的心血和精力,但案情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另两条战线的情况也不乐观,煞费苦心的调查访问,入情入理的交谈,得到的不是“什么也没听到”,就是“什么也没看到”的回答。
案发后的7月17日、22日,曾有人在被害人舅舅家和富家镇派出所门口投放两张纸条,分别写着“小女孩案从14至19(岁)查起”、“小女孩案从14至16岁男孩,重点刘窑(村)、双岔(村)查起”。专案组通过笔迹检验,认定这两张纸条系同一人所为,并通过技术手段,在第二张纸条的背面,提取到两枚指纹。专案组分析“写纸条的人”不排除知情群众举报案件线索,但故意转移视线、干扰侦破方向的可能性也很大。因此,要想法找到这个写纸条的人,从中发现线索,或许就能打开案件突破口。
市、县两级刑侦技术人员通过连续100多个小时的比对、显现,从几百份情报资料中使纸条上的两枚指纹“对号入座”。证据证明,居住在富家村三组的村民苏尚维(58岁)有重大嫌疑。苏不仅写了两张转移视线、干扰侦查方向的纸条,而且他两次离婚后单身独居。再有,群众反映他常往家里领女人;他居住在案发现场附近,当天下午,他的活动时间是自己证实自己;重要的是,从苏的行走步幅、步态规律及足长也与现场采集的足迹极为吻合。
审讯室里,一张胖脸上长满络腮胡子的苏尚维戴着手铐和脚镣,满不在乎地坐在椅子上。审讯在循序渐进地进行着。苏称案发那天他在自家呆着,小女孩他根本不认识,怎么能杀她。审讯人员抓住时机,步步紧逼,然而苏却双目紧闭,一声不吭了。审讯人员从政策上、法律上、道义上对苏进行了入情入理的教育开导,并不时抛出证据,调整审讯方式、方法,使审讯始终沿着有理、有力、斗智、斗勇的正确方向深入。
又是一天过去了,苏尚维经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后,面如死灰,绝望地说:“我是躲不过去了,我全都交代……”从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到疑犯交代作案经过,正好是40天。
7月9日15时许,苏尚维去家北看自己的承包地,他在地边道旁转悠了一个多钟头,这时,骑车准备去姥姥家的蕾蕾在他身旁走过,他顿起淫心,上前拽住蕾蕾的自行车,用威逼手段将蕾蕾劫持到玉米地边,将其强奸、杀害……
在9月14日台安县召开的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公开处理大会上,苏尚维被宣布依法逮捕。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辽宁法制报 焦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