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天本报2版刊发《
历史建筑能否大动干戈》,报道了大沽路青岛市物品证券交易所旧址内有人大兴土木引起读者担忧的情况,市文物局局长魏书训就此指出,这种针对省级历史优秀建筑的施工,应当向规划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报告,有关部门也应当征求文物管理部门的意见;由于他们还不了解具体情况,今天将对这一情况进行调查,也希望该工程的实施单位能与文物主管部门联系。
魏书训指出,我市拥有的131处省级历史优秀建筑是记录青岛历史文化发展的生动载体,这些历史文化遗产是绝对不可再生的宝贵的人文资源。现在,其中有三分之二以上需要修缮,非常支持和欢迎一些有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参与修缮并进行科学有效的利用;但修缮的基本原则应基于对原貌进行修复,包括文物建筑的周边环境,以及风貌细节的保护。
魏书训希望正在准备装修的经营者能与文物管理部门积极沟通,以进行科学的修复,这样不仅会为广大市民所认可,对这座城市和经营者自身来说也都是大好事;他希望以前为市民和专家诟病的一些遗憾的施工不要再发生。(记者王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