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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告官”案年超10万 把法庭当课堂学习依法行政
青岛新闻网  2004-09-19 15:43:48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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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学员的高官在旁听庭审

  应松年认为:旁听案件是高官学习依法行政的生动形式

   9月13日上午,国家行政学院“省部
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的92名学员来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了一起民告官案。被旁听的这个案件并不复杂。它是一起围绕两间公房租赁合同被变更后的行政诉讼案,84岁的李淑英把西城区人民政府告上了法庭,西城区政府一审败诉后上诉至北京一中院。92名高官对该案的旁听,引来媒体关注。为什么会选择该案作为高官们旁听的对象?高官旁听是否会影响案件审理?高官旁听有无网上评论所指“作秀”嫌疑?

  ■案件当事人

  以为旁听高官是“土律师”

  “我以为他们是一些来培训的‘土’律师!后来从报纸上知道这些旁听的人是省部级领导!”9月16日,王志义说。他是李淑英的大女婿,也是李的委托代理人。84岁的李淑英并不识字,她听说“省部级领导”这几个字后,茫然地摇摇头。

  据王志义回忆,开庭时,他被引导进了一间特别大的法庭。旁听席满满坐着旁听者,让他颇感意外。王志义说他当时分析:这些人戴着“学员”牌子,年纪比较大,可能是在基层没有拿到律师证来培训的。让王志义印象深刻的是,这些“土律师”的笑。“在我发言中,他们先后两次向我投来笑容,我感觉到他们在支持我。我发言的声音就更大了。”开庭当天下午,看了报纸报道后,有亲朋给李淑英家打电话说:“告赢政府了!还有这么多大领导旁听!”王志义买了份报纸,才知道了这些“土律师”的身份。据李淑英大女儿回忆,开庭前一天,她接到法院打来的电话,说:“有人旁听,做好思想准备。”她说当时法院没说是什么身份的人旁听。

  ■审案法院

  高官旁听不影响判决

  

  据一中院工作人员介绍,92名省部级干部来旁听案件,“规格”为一中院历年最高。

  事实上,李淑英状告西城区政府案一审时并没引起媒体关注。之所以选择该案作为旁听对象,一中院工作人员介绍说,这其中有偶然因素。国家行政学院到一中院联系旁听工作后,一中院根据时间段,认为这起案子虽然简单,但涉及了政府行政职权的行使、婚姻法、民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关系及社会伦理道德问题。所以安排旁听此案。“这是一个正常的教学安排。”9月17日,此次旁听工作的协调者组织者之一、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应松年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省部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开班时的学习计划就有这么一个内容,国家行政学院和一中院之间联系协调后,根据时机决定旁听这个案子。当谈及如此高“规格”的旁听者是否会影响该案判决时,一中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说,不可能影响判决;不过,因为有教学的需要,这个案子审判过程更加细致。

  ■法学教授

  高官旁听不是作秀

  针对有评论认为高官旁听有“作秀”之嫌的说法,应松年反驳:说“作秀”毫无道理。“旁听庭审,是干部学习依法行政很具体、很生动的形式。”“对国家来说,这不是一个大案,但对于老百姓来说,这就是关系到生计的大案,怎么会不值得旁听呢?”应松年教授说。

  “实际上,他们的旁听非常投入。”应松年说。他当时在旁听现场。他认为,有可能这些官员有的对行政诉讼不是很了解,或许有的官员遭遇过类似的案子,当过被告。有这样具体、生动的一个庭审过程,比作一个报告好。庭审结束后,北京市副市长牛有成对记者说,这是他第一次旁听庭审。司法部副部长张军则说:“如果依法行政,即使被诉上法庭也能讲清楚,维护法律的尊严和行政的权威。”应松年认为,作为政府官员,更应亲身感受行政诉讼的全过程,体会司法审判的公正与权威。同时他认为,旁听行政案件可以通过个案反省行政诉讼的法律原则和原理,检视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依法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据应松年教授介绍,结束旁听后92名省部级干部进行了研讨,并会体现到自己的结业报告中。

  “省部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已办了几期,应松年说今年这期专题研讨班于9月3日开学,两周的学习刚刚结束,学员为各部委以及各省级行政单位的省部级领导干部。他介绍说,针对较高级别官员关于依法行政为专题的研讨班还将不定期举办。这意味着,将有更多“高官”会以“旁听”形式,感受依法行政。“国务院在最近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在十年内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而我国每年‘民告官’案已经超过10万,把法庭当课堂的做法值得提倡。”应松年说。

  ■案件回放

  90余高官旁听“民告官”

  这是一起因家庭纠纷引发的民告官案。李淑英的丈夫梁春元在西城区承租了公房两间,1982年梁去世后李淑英长期居于此。李淑英有两个女儿,二女儿1986年9月取得一套房屋后搬出。1987年12月,原西城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将两间公房的承租人由梁春元变更为梁的二女儿。李淑英与大女儿不服,诉至法院。因西城区房屋土地管理中心不具备行政诉讼被告的主体资格,故这起行政案件由西城区人民政府出庭应诉。一审李淑英胜诉。西城区政府不服,上诉至北京市一中院。该案二审时,因有92名省部级干部旁听而引起媒体广泛关注。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西城区政府败诉。

责任编辑: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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