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32岁的沙水龙是个土生土长、劣迹斑斑的南京人。1989年11月他因犯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0年9月因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1999年底,沙水龙在六合给桑拿浴室“看场子”时认识了当时在浴室做小姐的李某,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两人发生了关系,并开始同居。对
女人了解甚多的沙经常通过送黄金首饰等物品的手段,与李保持着暧昧关系,直至李到南京城区后。
2002年1月21日晚上,沙路来到李暂住的江东北路住处。一阵温存后,李向沙索要钱财,双方为此发生争执,盛怒之下的沙残忍地将李掐死。为了掩盖罪行,他又残忍地将昔日女友的尸体肢解。22日下午5时,沙秘密返回六合,借来面包车,将尸块装包运上车后连夜驾车到安徽境内抛尸。
2003年7月1日,公安机关将沙水龙抓获归案。法院认定,沙水龙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其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杀人分尸、抛尸,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故判处极刑。
通讯员 龚达 刑壹 金陵晚报记者 毛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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