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在住宅工程评优中,住户首次有了发言权。记者昨天从市建委获悉,从现在起至2007年,我市将开展创建“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活动,凡2004年起全市新开工及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纳入创建范围;与以
往工程评优不同的是,此次评选将住户的意见作为重要的指标之一,住户不满意的住宅工程将不能评优。
据介绍,以往的工程评优主要是以各项专业指标为主要内容,但真正使用住宅的居民却没有参与的权利。此次评选开始后,除考查工程建设手续是否齐全、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有无质量通病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外,还增加了新的考查内容。市建委规定,只有住宅工程竣工一年后,入住率达到60%以上,用户调查结果中90%以上住户签署“满意”意见,其他住户无“不满意”意见;其他房屋建筑工程随机进行民意调查结果显示80%以上用户满意;城市基础设施工程使用者和管理者签署“满意”意见,这样的工程才能评优。(记者芦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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