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署于去年拘捕多名娱圈中人的“舞影行动”,最后一名被告卡拉 OK制造商公司董事蔡汉华(
52岁)被控行贿,罪名指向案发时任环球唱片公司总裁的陈少宝提供 9万元回佣,作为陈把属于环球财产的某些歌曲卡拉
OK版权转让予其公司。案件早前在东区裁判法院审讯期间,由于蔡向廉署作出的会面纪录不获准呈堂,控方
决定不提证供起诉,蔡因此无罪获释。
“舞影行动”于去年7月进行,廉署高调拘捕多名电视台及唱片公司高层等合共
28人,并立案起诉3人,当中包括陈少宝。陈本被控受贿80万,但在区域法院审讯时,亦由于廉署在拘查时出现技术问题,结果他获脱罪。
仅何志平司机判服务令
整项行动的被捕中者,仅时任民政事务局长何志平司机的张起健,承认在何志平办公室外,听到无线制作部助理总监何丽全及廉署等字眼后,致电何丽全,张被裁定一项泄露受廉署调查者身分罪名成立,被判接受社会服务令100小时。(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