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03级在读硕士研究生曾爱云涉嫌故意杀人一案作出一审宣判:曾爱云、陈华章因犯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死刑及无期徒刑,并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周自然、周清秀死亡补偿费、丧葬费、交通费及其他经济损失共计178142.8元。
生隙定盟
曾爱云、陈华章与周玉衡、李霞均为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在读研究生。其中,周玉衡与李霞两人于2000年下学期开始谈恋爱。
2003年10月,曾爱云与李霞相爱并来往密切,周玉衡遂将听说曾爱云以前品行不端的情况告知李霞。曾爱云对此事非常不满,两次向早对周玉衡心存嫉妒的陈华章提出要教训周玉衡,陈华章予以认可。
杀人行动
2003年10月24日至27日,陈华章先后四次分别到湘潭大学附属医院、市中心医院、市立医院购买安定24片。27日18时30分许,陈华章比平常提前约半个小时来到与周玉衡共同工作学习的湘潭大学工科南楼308室,趁周玉衡不在,将其中16片安定研磨成粉末,兑水过滤后倒入周玉衡放置在电脑桌上的茶杯中。18时50分许,周玉衡来到308室,随后饮用了茶杯中的水。当晚19时30分,与李霞在一起的曾爱云打电话给周玉衡,约其在湘潭大学图书馆前见面。20时许,已出现头晕乏力征状的周玉衡在陈华章的搀扶下与曾爱云、李霞见面。因周玉衡不舒服,曾爱云与周玉衡尚未交谈,陈华章便扶周玉衡回到宿舍,继而劝周并扶其到工科南楼308室上网听音乐。22时28分许,曾爱云趁李霞接听电话时,独自跑到308室,用棕绳将周玉衡勒死。
随后,曾爱云将周玉衡拖出308室至梯楼口的办公室附近,并与陈华章一起将其抛尸于草丛中。
然后,曾爱云返回三楼将周玉衡掉落的一只鞋子带离现场后丢弃在返回途中的池塘边,并回到李霞的身边。陈华章则返回308室清扫现场,之后逃回到自己的宿舍。(龙涛
曹陆军)
编辑:宋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