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通过召开听证会征集民意的《济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草案)》已经15日上午召开的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据悉,这部备受社会关注的法规草案均充分吸纳了听证代表的合理化建议,民意得到了充分尊重。
“禁止二冲程摩托车挂牌”、“限行”等条款均已被删除。
同提请听证的讨论稿不同,今天获得原则通过的法规均在充分吸纳了民意后作出了重大修改。关于对“车辆限行”的规定,《济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草案)》已删除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二冲程摩托车办理注册登记”的条款;同时还删除了原来的机动车限制通行的相关条款,只规定“除市政府规定的绿色通道外,市区二环路(含二环路)以内禁止拖拉机、三轮汽车和普通低速货车通行”。
责任编辑: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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