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国家广电总局8月17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内容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在8月25日前,对本机构所播广告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凡是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内容的广告一律停止发布,但不少卫星电视频道仍我行我素,违规的“挂角小广告”禁而不止。
据14日晚8时至9时的随机调查,在这一黄金时段出现挂角小广告的有旅游卫视、广东卫视、浙江卫视、福建东南台、贵州卫视、江西卫视、湖北卫视、湖南卫视、安徽卫视、河南卫视、河北卫视、山西卫视、辽宁卫视、黑龙江卫视等近20家卫星频道。这些挂在电视屏幕右下角的小广告主要为医药类、酒类、食品饮料类,也有一些电脑学校和洗涤用品的广告。此外,一些卫星频道的“挂角小广告”大于台标,山东卫视今天下午的挂角广告中还出现了某学院的招生电话,这些都违背了国家广电总局的规定。
国家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内容管理的通知》明确指出,近一个时期以来,出现了一些播出机构对广告内容把关不严、医疗类广告比重过大、夸大疗效、语言绝对,以及将电视屏幕右下角的企业或产品冠名栏目标志,变成了“挂角小广告”等问题,违反了广告法等规定,引起社会不良反应。
今天,笔者电话联系了国家广电总局社会管理司,但该司一名工作人员以没有上级领导批示为由,拒绝回答有关问题。
但笔者认为,在党中央大力强调提高执政能力的今天,已经公诸于众、明令禁止的“挂角小广告”,仍堂而皇之地在全国观众眼前出现,与人民群众的期盼是很不相称的。“挂角小广告”天天出现,发现它并不难;它挑战的是政令的权威,为什么不管一管?
(作者:宋广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