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9月9日报道,一对住进“握手楼”的爱侣,因在家中习惯性的裸体而受到邻居指责。受影响的邻居提醒他们注意一下形象,别对他人造成了“性骚扰”,这对夫妻的回答却是你偷窥了我们。
按理说在自己的家里裸体是个人的自由,只要自己愿意别人没有权利干涉。相应地,私人空间里的裸露就成了个人的
隐私,具有不受外界干扰的被保护权,别人如果未经允许的就私自偷窥那自然是有罪的。问题是,只有在私人空间里被隐藏起来的隐私才叫隐私,在开放的空间中的“隐私”就不再是被保护的隐私了。
当个人毫无顾及地将自身的隐秘裸露于公共属性的场所时,其行为客观上已经放弃了隐私权,这时候的隐私就成为了“公开的秘密”,只要旁观者愿意看就可以看,总不能逼着多数人闭上眼睛来满足个别人的暴露欲吧?
而“握手楼”的结构特点就使本是私人的空间变成了开放的场所。相邻房间的厨房与厨房间距只有一米,私人在厨房的任何活动都将一览无余地呈现在周围的邻居眼前。这样的建筑结构就弱化了私人空间的保密性,使厨房成为了实质意义上的公共场所。
在明知可能走光的“危险”下,依然固执地裸体活动,这对爱侣其实已经放弃了自身的隐私权,这时邻居对他们的观看便称不上偷窥。看与不看只是一个道德问题。
偷窥行为不成立,那么性骚扰是否客观存在呢?关于性骚扰的分类有三种:语言性骚扰、行为性骚扰、环境性骚扰。从“握手楼”的结构特点和邻居的受影响的事实上,我们可以判断这对爱侣的行为具有环境性骚扰嫌疑。试想一下,在一个大家都必定出现,都可以自由观看的场所展示自己的身体,其行为对他人能有什么健康的影响吗?
在法制的社会,私权观念强化是一件好事,但任何的权利都不是脱离义务绝对存在的。要享受权利,必须做出一定的“牺牲”,被泛化的私权不仅无法保护自己,还将在客观上对他人造成侵犯。(作者:李劭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