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郭志霞 通讯员张 玮)日前,平谷法院受理了一起因开玩笑引起的故意伤害案。
此案的被告人刘某和受害人廖某今年均只有19岁,在北京平谷某酒楼打工,廖某是厨师,刘某是前厅领班,两人经常在一起开玩笑打闹。今年5月16日11时左右,刘某怀疑廖某在背后骂她,于是对廖某说:“你骂我干什么?”廖
某开玩笑地说:“要不你打我两下?”这样的回答使刘某更加确信自己的直觉,她对廖某表示“你骨头太硬,要用刀”。随后,两人来到厨房,廖某将右手放在菜板上,刘某举起菜刀径直就砍了下去,将廖某右手中指、无名指砍断。后经法医鉴定已构成轻伤。
事后,廖某回忆说刘某“就跟鬼上身一样”。刘某却说:“我跟他没仇没怨,我想一砍他,他一躲,大家一乐,可是真没想到他没躲,我当时就傻了。”刘某在为廖某花去2000多元医药费后,回了老家,廖某随即报案。
检察机关认为,刘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同时,廖某也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起诉到了平谷法院,索赔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6万元。
目前,平谷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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