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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元江一审被判12年 任广州日报社社长期间受贿数十万元
青岛新闻网  2004-09-11 02: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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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广州9月10日电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0日对广州日报原社长黎元江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黎元江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1年8月至2001年6月,被告人黎元江在任广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部长,兼广州日
报社编委会总编辑、广州日报社社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3万元、美元1.9万元、港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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