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一航 张爽)父母故去,妻子迁出,家里只有3口人的村民陈某与村里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上面却清晰地显示着:人口,6(人),承包的土地数量是:18.6亩。
死人分走活人的地,这件事情发生在于洪区沙岭街道诺木珲村。
据村民们介绍,今年7月中旬,村里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如何落实
于洪区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沙岭街道办事处落实农村土地延包政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以下简称《通知》),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对全村土地打乱重新分配,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并成立了土地延包领导小组。
土地的重新分配牵动着每一个村民的心 本报记者 吴章杰 摄
但随后传出来的消息竟是:“听村干部说,1998年后死去的人和迁出的人都能分到地。”
在村民们出示的《通知》上,记者找到了“依据”———“我区尚未实行(运作)土地股份合作制的村,承包期一律为30年,时间从1996年实行第二轮土地延包算起剩余年限为延包年限……在30年承包期的大政策下,可实行‘生不添,死不去,入不加,出不减’的具体政策。”
“村干部说,以1998年为分界线,1998年以后死亡和迁出的人都能分到村里的土地。”原村委会主任韩庆海告诉记者。
签了合同村民找不着地
昨日中午,在诺木珲村村委会办公室,记者看到了一份村民陈某与村里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合同中规定的土地承包时间是1998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而签合同的日期却是2004年8月10日。
记者发现,在现场所有的合同文本上都只标有承包土地的用途“旱田或水田”的字样,而该标明承包土地地点的位置上却是一片空白。
“到现在我们还不知道地在哪里。”一名马姓村民说。
“现在延续的是1998年政策”
沙岭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吴书记告诉记者,1993年至1996年期间,土地撂荒现象比较严重。为解决这个问题,诺木珲村把被弃土地转移到种田大户手中。(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农村土地继续落实1996年延包30年的政策,要求没有完成这项任务的村要继续完成。“这样就存在着要把土地按照1996年下达1998年实施的政策,延续到2028年。由于该村土地1998年开始操作时没有实施延包,一直延续到了现在。”吴书记说。
但是,这样按照1998年的人口来分配土地,会不会对现在村里的人不公平?面对记者的疑问,吴书记说:我们现在落实的是1998年的土地延包政策,要回到1998年村里的情况,按照1998年人口情况实施。
编辑:宋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