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奖牌有“猫腻”
“在众旺的宣传资料中,有总经理陈玉麟与一些领导人的合影,还有各种各样的奖牌,这让我觉得众旺是个可信的公司。谁想到它竟是个骗子公司!”8月28日,济宁消费者王印根向记者倾诉着心中的气愤。
记者注意
到,在20几天前便已人去楼空的山东众旺经济发展公司(下称众旺公司)一楼营业大厅的大门上方,至今还挂着“质量诚信消费者满意单位”、“质量、服务诚信示范单位”、“法律重点保护单位”等荣誉牌,其中一块较大的不知何时让人给砸掉扔了。这些荣誉牌与墙上一些消费者用毛笔写的“大骗子”之类的字样格外显眼。
正是这些金光闪闪的牌子,骗取了消费者的信任,也为骗子们带来了巨额的不义之财。那么,这些荣誉奖牌真的是有关部门在经过正规的考核和审查后授予的?还是另有什么隐情、“猫腻”?记者决定一探究竟。
记者首先以济南一家办公用品公司的名义,拨通了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的电话。办公室副主任纪文明闻听记者欲办理“维护消费者权益质量服务诚信单位”牌匾,话语里显得有些兴奋。他告诉记者,只要填个“维护消费者权益质量服务诚信单位”《登记表》,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表、产品检测报告单复印件寄来就行。当记者问如何收费时,他称,根据发布媒体不同,分6000元、8000元、10000元三种价格。并主动向记者推荐10000元的宣传方式更合算,可以在两大中央级媒体刊登公司名称、主导产品、地址、邮编、网址等,同时在中消商务网上发布一年,对提高单位知名度大有好处。基金会将发给公司“质量诚信消费者满意单位”铜牌和荣誉证书。过了没几分钟,纪副主任便给记者传真来了有关资料。
随后,记者又以一家软件公司的名义,拨通了全国市场诚信建设组织委员会山东联络处的电话。宋文江主任对记者的电话有些警惕,当得知是“潍坊办事处某主任”推荐的,这才打消了顾虑。他告诉记者联络处设在青岛,主要负责全省企业评级和示范单位的推荐工作。申办“质量、服务诚信示范单位”荣誉牌匾需要填写单位有关资料和交1万元的费用。记者表示公司规模不是很大,他说:“公司规模大小没有关系,关键是效益好就行。”他告诉记者收到传真后,直接将款汇到北京组委会,将汇款单复印件和公司材料寄到联络处。当记者问会不会通不过时,他告诉记者:“没问题!我们这儿正好还住着一位组委会的领导呢。”并表示10天左右就能办成,到时候派人把牌子送过来。
办个国家级的荣誉牌,连面都不需要见,花1万元就一切OK,这着实出乎记者的意料。
两种下场:上吊,卷钱走人
8月25日,针对“消费储值”在运营中出现问题的情况,山东省工商局发布了《致“消费储值”等经营者的告诫书》。这是省工商局首次就“消费储值”表态。《告诫书》中郑重告诫:“消费储值”等类似业务的运营商及其代理商、加盟商,是依法注册成立、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市场主体。由于经营此类业务产生的各种法律后果,均由各自承担。
经营者要对消费者负责,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得侵犯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不得发布违法广告,进行虚假宣传,诱导、欺骗消费者。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运营商与代理商、加盟商之间,发生权益、合同等纠纷,要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通过法律规定的其他合法途径解决,不得借故拖延、推诿甚至关门躲避,造成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
据山东省工商局有关人士透露,消费储值目前出现的有关问题,已引起国务院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亲自批示要求国家工商局密切关注。在此期间,国家工商局的一位处长曾打来电话,了解众旺公司与北京龙腾公司(也是一家消费储值公司)的关系。 据介绍,山东众旺公司总经理陈玉麟曾是济南市某区粮食局的职工,后辞职在泰山大厦开了一段时间超市,做过一段时间代理;2003年注册成立了山东众旺公司。目前,工商部门也和他联系不上。
记者在有关部门采访期间,了解到这样一个事实:济南市一家做消费储值业务的公司,短短20天间就收了1000多万元。公司经理觉得不可思议,思索再三,主动到济南市工商局说明了情况,并将2000多万元全部上交、返还。据这位公司经理透露,他最多的一天收了100多万元。“做这个生意,最后无非两种结果,一是上吊,一是卷钱走人。我不愿上吊,所以做出了这个选择。” 据了解,与“消费储值”类似的还有“消费储点”、“消费分红”、“消费增值”、“消费计点”、“消费返奖”等经营方式。目前,除山东众旺公司外,还有北京龙腾创想、天津聚合商贸、中国联合商贸集团、河南正大商务咨询、山东淄博波达经贸、山东绿色之盟等近30家公司经营此类业务,且业务范围已遍布全国各地。◆导报记者正锋济南报道
责任编辑: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