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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最低工资底线》续:清理违规信息公布举报电话
青岛新闻网  2004-09-09 15:15:39 青岛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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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讯 本报9月7日报道《谁动了最低工资底线》后,市劳动保障部门立即采取行动对市外来从业人员职业介绍中心已发布的全部招工信息进行了清理,并将进一步采取整顿措施,规范我市劳动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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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处张处长介绍,《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今年3月1日实施的《最低工资规定》进一步明确,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这些规定说明,只要劳动者(含试用、见习、熟练期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都不应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410元/月。

    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处负责人说,目前个别单位以包吃包住为条件,迎合了进城农民工迫切需要解决吃住的心理。用人单位招工时承诺包吃包住,是单位招收职工的优惠条件,但不能将包吃包住的费用从最低工资中扣除,用人单位应当正确处理包吃包住与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关系。

    同时,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处负责人说明,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确实困难的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收入,是国家为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具有支付能力的企业不得将其作为工资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需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执行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工资管理权限报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人员表示,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监督用人单位严格执行有关招聘职工和最低工资的规定,并对擅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依法予以查处。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了举报电话5912111,广大市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对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为进行举报,也可以拨打晚报维权热线2963542。(曹为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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