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上午讯 今天上午8时30分,在陵县路18号市北法院民四庭,96岁高龄的孟秀珍老人向70岁的三儿子索要赡养费一案开庭。
据介绍,1992年,由于孟秀珍年岁已高,便要求五个儿子每月付给她一定的生活费。弟
兄几个一起商量后决定,大家轮流照顾老母亲,不想照顾或者没有时间的人每月交100元钱;但老人的三儿子却既不照顾母亲也不给母亲生活费,让老人很生气。
孟秀珍说,至今三儿子住的地方还是老人名下的公房。上世纪80年代初,孟秀珍的三儿子从外地调回青岛时,就把户口落在她的住址;刚回来时,三儿子没有房子住,就到处租房、借房住。到1985年,三儿子趁老人到东营看女儿之机,搬进了母亲的房里,等母亲回来时,怎么也不倒出房子。没办法,孟秀珍只好住到了小儿子家里。三儿子看母亲拿他没办法,又在原来的房子开起了理发店,一年的收入也不少,到如今还在理发;但让他赡养老人时,却总是装糊涂:12年来,孟秀珍在三儿子家总共只生活了5个月的时间,其余时间的生活费一分也不给。无奈之下,孟秀珍老人只好拿起法律武器,要求三儿子支付最近两年的生活费,以后按月给付。因身体欠佳,老人没有亲自到庭,委托小儿子全权代理。(詹海林王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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