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治疗费清单,花掉了文长安八年来的所有积蓄。
桥头镇某厂工人文长安患上疑似职业性哮喘病,两年内看病
百次花费10万元,厂方称确诊后才会付医疗费
核心提示
东莞市桥头镇桥头日线厂工人文长安在2002年被查出患上疑似职业性哮喘病,在治病的两年中花掉了所蓄10万元人民币,由于病情加重,却没有钱到广东省职业病医院进行确诊和治疗,厂家称如果不确诊是职业病将不负责,于是文长安向记者报料。为了解事情真相,记者到桥头镇进行了深入调查。
9月2日,在东莞市桥头镇桥头日线厂打工的四川籍青年文长安向记者报料,他在该厂工作已经近8年,在2002年被查出患上疑似职业性哮喘病后,仅两年时间,为治疗该病,他几乎走遍了桥头镇的各大医院,先后在李屋卫生站、宏大门诊部、凯达门诊部、桥头医院、东莞市慢性病防治医院等治疗不下百次,累计药费超过10万元人民币。
7月6日中午,他再度出现极度呼吸困难、胸闷的症状,被厂方送往桥头镇的宏大门诊部治疗,在短暂恢复后,医生建议他转到省市级专门的职业病医院进行治疗,如果他再坚持在该厂工作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
文长安称,广东省惟一一家确诊职业病的医院——广东省职业病医院的入院押金要6500元,他们夫妇俩八年的10多万元打工钱几乎全部用在了治病上,现在根本就拿不出钱来接受检测和治疗。
厂方经理邓容锦则称,只有出具医院的确诊证明,厂方才会给患者治疗费。为详细了解此事件真相,近日,记者到桥头镇进行了深入调查。
在40度高温车间中工作
文先生认为,他所患的病与其从事的职业有很大关系。据其描述,一个车间停放了32台机器,每台机器长5米左右、宽1.5米左右,每两台机器的间距为1.5米左右。虽然在车间里没局促感,但是在密闭的车间中,温度高,且空气中弥漫的塑胶气息让人受不了,时间久了才能习惯。
一位进厂三年的工人告诉记者,他们每天要在超过40摄氏度的机器旁边工作十多个小时,为防止车间每斤价值9元左右的铜线不被小偷及厂内员工做手脚,车间里的铝合金窗户也被厂里用钉子线钉住了。因此车间内不仅温度高,而且用来包金属线的油漆味也在车间内弥漫。所幸他们的工作相对宽松,过一会儿可以偷偷地到机器远一点的地方透透气,否则很能在这种环境里呆那么久。单就40多度的高温环境一般人就受不了,更不用说夹杂着难闻的油漆味了。
而文先生则称,目前他们车间里用来包金属线的油漆的主要成份是聚安脂、钒立水、二甲苯、THINNERC、聚安基甲酸脂、聚安基甲酸乙脂数脂等,同时工作时还要加上氮气等成份。
两年看病百次花掉10万元
“今年7月6日中午,工作期间,我突然出现极度呼吸困难、胸闷、咳嗽症状,当时我感觉到有一种强烈的窒息感。在场的工人马上通知了厂领导,厂里派车将我送到了桥头镇宏大门诊部。当时陈医生看到我之后,就立即给我输入氨茶碱进行扩张呼吸道平滑肌,大约十几分钟,我的呼吸困难症状得到缓解。恢复过来后,该门诊部医生告诉我,必须转到省市级专门的职业病医院进行治疗,如果再坚持在该厂工作的话,可能就活不过两年了。”文长安说。
据文长安说,从2002年起被桥头一些门诊部诊断他患上职业性哮喘病之后,他就一直因为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在该门诊部求治,两年来在该门诊求治次数不下五十次,每次药费大约五六十元。而近两年,他们夫妇俩省吃简用所存积蓄下来超过十万元也被花得所剩无几了。两年来,为治疗自己的哮喘病,他几乎走遍了桥头镇的各大医院,也多次到东莞市的慢性病防治医院求治。先后到桥头镇李屋卫生站、宏大门诊部、凯达门诊部等小门诊超过百次,而在桥头医院、东莞市慢性病防治医院也不下十次,累计治疗费超过10万元。
文长安称,他曾到过广东省职业病医院去接受鉴定治疗,该院职业病防治科的张东辉主任在给他做了初步的检查后,怀疑他患有职业性哮喘病,因此要求他入院进一步鉴定治疗,并在当天给他开了一张6500元入院押金条的住院证明。可是他却没有钱去交这笔住院费,也无法做进一步的鉴定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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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说法
厂方 确诊患职业病才会负责
9月6日上午,记者电话采访了东莞市桥头日线厂经理邓容锦,邓经理称,关于文长安一事,厂方的态度很明确,如果广东省职业病医院(广东省惟一一家具有职业病权威鉴定机构)确诊其患上了职业性哮喘病的话,并且确实是在该厂工作期间患上的,厂方会付全部治疗费。但如果确诊后患的不是职业病,厂方则不会给患者付医疗费。另外,对于目前患者在确诊过程中所花费的检查费,患者先提前垫付,之后凭单据可回厂方报销。
邓容锦还解释说,至于文长安提到的工作八年没有看到合同内容的问题,因为他本人是2001年7月16日进厂的,所以他不清楚。但是后来他曾要求所以员工重新签合同,但员工都考虑到各种任务量,所以都拒绝签合同。
另外,邓容锦还对记者说,尽管许多工人没有重新签合同,但是厂方给所有员工都买有工伤保险。去年7月份,厂方还专门请桥头镇卫生站给全体员工作过体格检查,结果全都正常。目前厂方的资料室里还保存有工人体检合格的体检表,他认为文长安的病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以前就有的。
他说,工人在高温环境下作业,纯粹是该车间工作性质需要,工人也是事先知道这种情况。在该车间工作的工资水平相对其他车间要高一些,对工人厂方也一直采取的是自愿原则。至于厂里的空气,在工厂开工时,东莞市卫生部门也作过专门的抽检,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目前抽取的检测结果还未出来,也不好确定,如果空气质量超标,厂方会及时作调整处理。
律师 检查费应由厂方付
日前,桥头镇法律援助中心的李律师告诉记者,根据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而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则规定,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对所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后果承担责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而第三十四条则规定,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社保局 此事正在调解中
据文先生称,9月2日,桥头镇社保局朱股长曾通知他和该厂的负责人到镇社保局进行调解,但是邓经理称因为临时有事没有到场。近日,记者就文长安一事采访该镇社保局的有关负责人时,该镇的有关负责人称,关于文先生一事目前他们正处在调解之中。
疾控中心 如厂方违规将进行处理
近日,东莞市疾控中心检测科的熊科长告诉记者说,关于文长安投诉桥头日线厂一事,该中心职业病监督科已经派人去做过初步了解,目前检测科的工作人员正准备去该厂做空气抽样检测。如果检测结合不符合标准,他们将会根据厂方的违规性质按有关规定对该厂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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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八年竟不知合同内容
“今年7月6日中午,工作期间,我突然出现极度呼吸困难、胸闷、咳嗽症状,当时我感觉到有一种强烈的窒息感。在场的工人马上通知了厂领导,厂里派车将我送到了桥头镇宏大门诊部。当时陈医生看到我之后,就立即给我输入氨茶碱进行扩张呼吸道平滑肌,大约十几分钟,我的呼吸困难症状得到缓解。恢复过来后,该门诊部医生告诉我,必须转到省市级专门的职业病医院进行治疗,如果再坚持在该厂工作的话,可能就活不过两年了。”文长安说。
据文长安说,从2002年起被桥头一些门诊部诊断他患上职业性哮喘病之后,他就一直因为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在该门诊部求治,两年来在该门诊求治次数不下五十次,每次药费大约五六十元。而近两年,他们夫妇俩省吃简用所存积蓄下来超过十万元也被花得所剩无几了。两年来,为治疗自己的哮喘病,他几乎走遍了桥头镇的各大医院,也多次到东莞市的慢性病防治医院求治。先后到桥头镇李屋卫生站、宏大门诊部、凯达门诊部等小门诊超过百次,而在桥头医院、东莞市慢性病防治医院也不下十次,累计治疗费超过10万元。
文长安称,他曾到过广东省职业病医院去接受鉴定治疗,该院职业病防治科的张东辉主任在给他做了初步的检查后,怀疑他患有职业性哮喘病,因此要求他入院进一步鉴定治疗,并在当天给他开了一张6500元入院押金条的住院证明。可是他却没有钱去交这笔住院费,也无法做进一步的鉴定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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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职业病哮喘患者离职
文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厂里在去年已经有一个工人因此而离职了。据记者从其他工人处了解到,已离职的工人在该厂工作约五年。去年离职前,他在上班时突然感觉呼吸困难,感觉有强烈地窒息感,胸闷、咳嗽,后在桥头医院诊断为职业性哮喘病。根据桥头医院医生的建议,要求他停工进行治疗,并且禁止再从事类似的工作,否则后果会很严重。为此该工人在去年已经辞职回老家。
记者在其他工人处了解到,该厂工作三四年的老工人也有部分出现过轻微的咳嗽、胸部不适等症状。
名词解释
何谓职业性哮喘病?
市慢性病防治中心郭主任告诉记者,职业性哮喘是指接触职业性致敏感物质后,经过一段无症状期以后发生的哮喘。临床上以咳嗽、胸闷和喘息为主要特征。据国外统计,约有2%的哮喘是职业性因素引起。而引起哮喘的直接原因是吸入或接触生产性粉尘和毒物。不少化学物质也具有致敏性,可在致敏个体引起哮喘,常见的工业化学物中,可引起过敏性哮喘的物质不下200余种。
本版撰文/时报记者 董海云 本版摄影/时报记者 陈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