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市经贸委获悉,为更好地指导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壮大我市名牌群体,推动品牌经济的发展步伐,市经贸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决定在全市工交系统继续开展“青岛名牌”的认定工作。自今日起,2004年度“青岛名牌”开始申报,各有关部门要在9月13日前,将参评“青岛名牌”的有关材
料报送市经贸委,联系电话为5911258,5911260。 市经贸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今年申报“青岛名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列入2004年争创“青岛名牌”培育计划的产品和服务;产品或服务具有较高知名度、信誉度和市场占有率,质量稳定,近3年抽查无不合格现象;企业质保体系健全并获得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企业2003年销售收入(营业收入)过5000万元、利税过500万元;产品或服务对本地区、本行业经济带动作用强、有较好发展前途。(本报记者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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