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郝冬白
廖明)临洮县公安局副局长张文卓和缉毒队长边伟宏联手“做局”,无辜司机荆爱国险些被掉脑袋。但该案真相大白于天下后,荆爱国被无罪释放,张文卓、边伟宏两人却被押上公堂受审。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徇私枉法罪判处张文卓有期徒刑6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
。张文卓不服,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4年9月7日,记者了解到,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驳回张文卓上诉,维持原判,为甘肃警察炮制贩毒假案划上句号。
案件回溯
2000年6月9日,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达板村村民马宏宝及其妻严玉萍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武威市公安局逮捕。同村村民马进孝受嫌疑人亲属委托,以帮助破获毒品案件为条件找到临洮县公安局,要求将马宏宝等人移交该局处理。
张文卓、边伟宏编造谎言向上级汇报取得同意。随后张文卓、边伟宏擅自以马宏宝、严玉萍犯罪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为由将该案作了撤案处理。为贪功,马宏宝等人被释放后,张文卓、边伟宏与马进孝商议从其他毒贩处购买海洛因1000克。
2001年7月,张文卓与马进孝商定将所买毒品进行再加工,8月11日,马进孝将1000克海洛因加工成3669克毒品。
其后马进孝找到司机荆爱国,给付高额酬金要求将该毒品运往兰州。当荆爱国驾车行至临洮县沙塄村时,被早已等候在此的公安人员抓获。此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张文卓、边伟宏一直隐瞒案件侦破的真实情况,致使荆爱国一审被判处死刑。后被有关部门发现并纠正,案件退回临洮县公安局。
2002年1月,马进孝再次从事贩毒活动时被兰州市公安局缉毒队抓获,马进孝交代了与张文卓等人合伙制造假案的事实。
2002年1月在甘肃省公安厅调查“8·11”案时,张文卓、边伟宏还是未报告“8·11”案的真实情况。
为了防止省厅在检查中查出真相,张文卓、边伟宏安排马进孝外出躲避。
2002年7月3日,由定西县检察院以涉嫌犯徇私枉法罪将张文卓、边伟宏向定西县法院提起公诉。本报记者 郝冬白 廖明
“缉毒英雄”张文卓
45岁的张文卓是临洮县公安局分管缉毒工作的副局长,他从1979年开始参加公安工作,从一个普通的刑警干起,先后当过派出所所长、刑警队队长,到1991年当上了县公安局副局长。他主管的刑侦、缉毒队连续两年分别荣立二等功,缉毒队1998年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在他担任副局长期间,指挥并亲自参加侦破刑事案件700多起,处理违法人员1300多名。
案发后,张文卓辩解说,加工大量毒品的原因一是防止1000克毒品流入社会;二是为了完成缉毒任务。
“英雄”搭档边伟宏
39岁的边伟宏在临洮乃至全省公安系统禁毒部门都是个赫赫有名的人物。他1985年从空军部队转业后,也是从普通刑警干起,曾经担任过派出所所长、县公安局刑警队长。调任缉毒队任队长后,工作起来是出了名的“拼命三郎”,同事们评价他说:“在工作中,不管多辛苦、多危险的案子,边队长总是冲在最前面。”有几次,为了突破案件,边伟宏亲自上阵,化装成毒贩,与真正的毒贩接头,稍有不慎就有生命危险,但是,边伟宏都凭着过人的胆识和勇气闯了过来,并在战友们的配合下多次成功抓获毒贩,破获毒品大案。
1998年春节期间,在破获甘肃省建国以来最大的一起跨省贩毒案时,也是这个为人热诚的高个子警察冲锋陷阵,当时是他第一个跳上运毒车,在车厢壁的缝隙中发现了异常的反光,从而攻破了大案。
案发后,边伟宏对办案人员说,自己曾有过向组织说出真相的想法,但“就是没有勇气”。
在看守所,面对检察官的询问,边伟宏追悔莫及:“我有罪,我也完全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我错在一是不能这样搞案子;二是冤枉了一个好人;三是听主管局长的话,不能明辨是非。这是一起非常严重的错案,给荆爱国个人和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是不应该这样做的。”
边伟宏被一审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判刑3年,缓刑4年。他没有上诉,但后来他突然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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