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对于什么是行政许可?该法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关系?有些人还不很清楚。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守礼、周常功对此作出解说———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核,准予
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包括审批、审核、批准、认可、同意、登记等多种不同形式。设立行政许可的目的,在于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设立行政许可的事项目前主要包括: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利益以及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有限公共资源的配置的事项,通过事后补救难以消除影响和难以挽回重大损失的事项等。而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以及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方式能够解决的事项,一般不设定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行政许可法》。但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他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行政许可法》。 在现实生活中,行政许可与社会组织、个人活动的关系极为密切。例如开办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需要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结婚需要登记取得结婚证等,都属于行政许可的形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如果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一般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许可证件,包括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等。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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