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服务一流、甘于奉献的老干部工作者队伍,更好地履行职责,开创老干部工作的新局面,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一、政治坚定。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立足本职工作,为全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二、公道正派。恪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老干部服务,视老同志为亲人,尊老敬老,态度和蔼,办事认真,一视同仁,细致周到,清正廉洁。
三、爱岗敬业。以党的老干部事业为己任,以许振超同志为榜样,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熟悉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熟悉老干部的基本情况,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淡薄名利,甘于奉献。
四、求真务实。围绕全面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建立健全老干部工作岗位责任制,提高效率,注重实效,开展助老帮困送温暖活动,努力为老干部排忧解难,办实事、办好事。
五、开拓创新。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不断研究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实际,勇于探索,善于思考,认真总结经验,始终保持蓬勃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六、争创一流。加强老干部工作队伍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力戒浮躁,力戒随波逐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自我加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圆满完成党组织赋予的光荣使命,把老干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