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失主支付2元电话费被拒的张先生郁闷了2天
早报讯 捡到一个皮包,想尽办法找到失主,交还时要求对方支付2元电话费,结果遭拒,这让家住人民路的张先生越想越憋屈。昨天,他在电话中向记者讲述事情的经过。
几番周折找到失主
9月3日上午,家住人民路的张先生回家时,在自家门洞里捡到一个黑色皮包,打开一看里边有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和一些单据。张先生将包带回家里,他根据身份证上的地址,给燕儿岛路派出所打了好几次电话,希望民警帮忙查找失主,但是派出所一直没有查到失主的确切地址和电话。张先生只好在包里寻找线索,终于找出一张固定电话交费单据,根据上面的电话号码,他找到了失主。张先生和失主刘华(化名)在电话里约定9月4日见面。
见面还包索要话费
9月4日一大早,刘华急匆匆地找到了张先生。拿着失而复得的皮包,刘华说,虽然皮包里边的钱和手机都被小偷拿走了,但是证件没丢,张先生可帮了自己一个大忙。还给失主皮包后,张先生提出一个小要求:“为找你我打了不少电话,你给我2元钱的电话费吧。”
听到这句话,刘华先是一愣,然后冷冷地说:“我没有两元钱,只有5毛,你要你就拿着吧。”他说着从口袋里掏出2张钱,一张100元的和一张5角的。听到这句话,张先生当时连头没好意思抬,说了声再见就走了。
关键不是钱是面子
“不是多少钱的问题!”张先生对记者说,他为寻找失主打了10多个电话,花的电话费可不止2元钱,他觉得向失主要这2元钱一点也不过分。但失主的答复实在让他难以接受,难道捡了东西就该无偿交还,失主一分钱也不该拿出来吗?自打把皮包还给失主之后,张先生这口气就一直顺不下来,越想越气的他无处说道,便给早报记者打了电话。“我这2元钱到底该不该要?”张先生在电话中郁闷地问。(见习记者魏铌邦谷学涛)
新闻言论
该“出手”时就“出手”
在岛城,失主为感谢拾主而主动给予物质感谢的例子不少。以前也曾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对此,中山路派出所的陶警官说:“失主拿钱感谢捡拾者值得提倡,收取失主酬谢应该得到社会的认同。”
对于别人送还失物,酬谢“给与不给”,有的人认为这是个道德问题。我们不能苛求拾还者无私付出,人家捡了东西想尽方法找到你、还给你,也该算是劳动,在情理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失主给予拾还者适当物质酬劳应该是社会公德认可的行为方式。
事件回顾
●8月26日,丢失装有60万存折的皮包的辛先生当场塞给拾还者近1000元酬金。
●7月18日,即墨高中毕业女生陈晓捡到了一只装有2000多元现金的钱包送还失主后,失主送给她一支钢笔和200元钱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