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被控诈骗2000万,偷逃税款667万!昨日上午,原广东协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裴湘伟(以下简称裴)被控出庭。广州市检察院指控他假借无资金周转骗取合作伙伴的财物高达200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此外还在2001年两个月间偷逃税款667万。对此,裴的辩护却语出惊人,挪用2000万是为了
充分利用资金避利息,667万税款只是没有及时上缴,给他时间,两单都会还。
指控一
骗合作伙伴获贷款2000万
裴原是广东协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成公司)的法人代表兼董事长、总经理。昨天上午,检察机关在庭上指控称,裴在2002年8月28日到2003年间,以供应废钢的名义,与广东岭南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公司”)签订了一份废钢《供货合同》,双方合作得也算顺畅。2003年10月9日,他突然向岭南公司称,协成公司在菲律宾有大量废钢,但急需资金周转,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希望能帮忙。岭南公司为了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便大方的伸手支援,出面与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粤秀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协成公司向该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同年10月14日,裴的协成公司顺利地申请到了巨额人民币2000万元。
取得贷款后,按理说协成公司的周转资金已足够,然而裴却没再履行《供货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也没有向岭南公司再提供一点废钢,反而违反《供货合同》中由双方共同监管银行贷款,并且要专款专用的约定,向岭南公司隐瞒已取得银行贷款的事实,另设银行账户,采取划账或提取现金的方式,将该人民币2000万的贷款全部挪空,用作他途。
案发后,市检察院认为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高达200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遂提起公诉。
辩称:挪用是为“节约利息”
在法庭上,裴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断然否认。而他在庭上所言也颇出乎人们的意料。他说自己并没有“故意”,更没有“存心”去诈骗钱财。当时因自己公司与岭南公司的合作出现了问题,资金用不上,但巨额的利息还要支付,从节约利息充分利用资金等方面考虑,他才挪用这笔钱做了其它的买卖。为了表白自己没有诈骗的想法,他在庭上多次高声说到,“我并没有想去诈骗,只是由于时间不够等种种原因才弄成这样。一旦我获得了自由,我一定会把那2000万还上的!我承认我的行为违法,但绝不是恶意诈骗。”
指控二
两月偷逃税款667万
除此之外,市检察机关还指控他有偷逃税款的罪行,据检方指控,2001年8月至10月间,裴及其所在的协成公司,没有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偷逃了应缴的税额667万余元,占该公司2001年度全年应纳税额的66.66%。
辩称:欠税是因“时间不够”
对此,裴仍然拿出他的“时间不够理论”,他辩称,“我没有想过偷逃税款,我们所有的买卖交易都是有记录的。只是因为种种的原因,没有及时地上缴税款而已,我只是欠税没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