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一个月挣5000元的人,每月用于还房贷和支付物业管理费的钱最多不超过2500元。昨天,中国银监会公布了《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对商业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的偿还能力作出了具体的要求。
《指引》自发布日起施行。其中对“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管理”的规定占了最大的一块
内容。在首付比例上,银监会维持了央行“所有住房贷款的贷款成数不超过80%”的规定,并进一步要求各商业银行根据各地市场情况的不同,制定合理的贷款成数上限。也就是说,商业银行可以视情况提高首付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两成。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将作为今后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时应着重考核的要素。今后个人在申请住房贷款时还将拿到统一的“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包括对申请人进行风险审核的多方信息。银行将据此出具“风险评估书”,涵盖了对借款人进行分析的各个方面,如偿还能力、还款意愿、担保情况、财务状况、基本情况及其他情况。
其中对还款能力的一项重要衡量指标是,“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含50%),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含55%)。”《指引》中列出了具体的计算公式:房产支出与收入比的计算公式为:(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月均收入;所有债务与收入比的计算公式为:(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月均收入。
也就是说,一个月收入5000元的人,每月用于还房贷和支付物业管理费的钱最多不超过2500元,如果加上信用卡透支额或汽车贷款等其他债务,也不能超过2750元。
上述计算公式中提到的收入是指申请人自身的可支配收入,即单一申请为申请人本人可支配收入,共同申请为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可支配收入。如果将申请人配偶的收入计算在内,那么配偶的债务也将一并计入。
除了个人住房贷款,《指引》还对土地储备贷款和房地产开发贷款提出了要求。“商业银行对资本金没有到位或资本金严重不足、经营管理不规范的借款人不得发放土地储备贷款。”“对申请贷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要求其开发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35%。”(记者甄世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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