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外地妇女因花假币被带到公安机关,为证明自己的清白,竟不惜把自己说成卖淫女。
8月31日上午,河南来连的无业人员李某在裕景商城一家电子柜台,掏出事先预备好的一百元假币买了两个节能灯。摊主辨认出了假币,抓住她并报了警。
当民警把她带到派出所问她假币的来源时,李某先是矢口
否认这是假币。民警带她到银行当面给假币做了鉴定,她才不说话了。
后来,她又改口说自己用时根本不知道这是假币。当民警问她假币的来源时,她则说是买东西时商贩找的。民警立刻反驳她,“找钱怎么能找百元面值的大票?”她说晚上在火车站附近一个男的给她的。民警问她,无缘无故的为什么要给她钱。她支吾了半天,最后竟说:“我卖淫了,这是我卖淫后那男的给我的钱。”
民警对她哭笑不得,只好告诉她对卖淫嫖娼的处理是行政拘留十五日和收容教育六个月。她听后一下傻了眼,连说自己胡说八道,求民警原谅。随后,她忙不迭的承认了自己利用假币进行诈骗的违法事实。
民警对她做出了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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