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街流浪乞讨人员不仅有碍城市观瞻,也给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带来了突出问题。部分流浪乞讨人员以乞讨为掩护,窜入居民区溜门撬锁入室盗窃,或在楼道内顺手牵羊偷盗财物;大量乞讨人员在岛城沿海一线、繁华商贸区或坐或躺,有的以展示残缺肢体向路人乞讨,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秩序。同时,部分乞
讨人员对雨水箅子、古力盖等公用设施破坏严重。
近日,市综治办针对大量涌入我市的无序乞讨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建议人大修改《青岛市城市市容和卫生管理办法》,限制强讨恶要,有碍观瞻的乞讨行为。
治理:限制强讨恶要
对如何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综治办的调研人员提出建议:人大对《青岛市城市市容和卫生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增加限制强讨恶要、有碍观瞻的乞讨行为条款,由“禁区域”、“禁人员”变为“禁行为”,同时依照现行法律将偷盗、教唆、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定为重点打击的范围,把对乞讨人员的管理纳入城市市容与卫生管理的重要内容。
救助:利用民间组织
调研小组建议解决流浪乞讨人员问题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捐助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发展非政府救助组织,政府有关部门要将一些公益性项目交给民间组织,政府仅提供政策指导、职能服务,减少善款使用上的盲目性。同时开通流浪乞讨救助电话,方便生活无着人员求助。民政局救助站设立流动服务车,配备担架及医疗器械和其他必要物品,对肢体残疾、身患重病、未成年儿童以用其他确需救助人员实施主动救助。
建议:不要盲目发善心
综治部门还建议政府加大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警示群众识别“职业乞讨”人员的欺骗手段,最大限度地弱化职业乞讨者既得利益,增加乞讨成本,缓解行乞者大量涌入给城市管理带来的压力。
措施:救助纳入“门前三包”
对在门前行乞人员,各机关单位、企业、学校有责任对其实施告知和劝导,必要时可护送其去救助站。对不听劝阻反复到此行乞者,或有严重影响市容卫生行为者,可向有关部门反映予以清理。
管理:流浪者登记上网
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户籍网络建设,加强城市、区域之间户籍信息交流与协作,建立流浪乞讨人员相关信息的跟踪平台,为流浪乞讨人员建立档案,一旦发现有多次类似行为人,即与当地户籍部门取得联系,由其家人或当地政府领回。对确因生活困难,由政府开辟和提供一些针对乞讨人员的劳动岗位和公共劳动机会,如清扫街道、运送垃圾等事务性工作,引导、劝导乞讨人员放弃乞讨走上自食其力的道路。记者臧旭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