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二次采用电子记账发行模式
凭证式(五期)国债 即将发行期限2年,年利率为2.40%
本报讯 昨日,国家财政部发布公告,决定发行2004年凭证式(五期)国债(电子记账),这是我国第二次发行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本期国债为固
定利率国债,期限2年,到期年利率为2.40%,最大发行额为200亿元,发行期为2004年9月6日至17日。
据悉,本期国债为财政部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通过承办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直接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的、以电子记账方式记录债权的凭证式国债。发行对象为城乡居民个人(不向机构投资者发行),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单个账户购买本期国债最高限额为100万元;本期国债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但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和质押贷款。
投资者购买本期国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承办银行网点开立国债托管账户,开户费为10元/户;已经通过承办银行开立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另行开户。本期国债承办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上述银行在全国已经开通相应系统的地区和营业网点销售本期国债。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不仅债权管理更加科学、购买兑付更加方便、任务调剂更加灵活;而且符合国际通行做法,是今后面向个人发行国债的发展方向。
据了解,上一期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试点情况总体良好,虽未达到计划发行数量,但从具有可比性质的统计数据看,其销售进度与传统的凭证式国债基本相当,好于柜台交易记账式国债。不仅丰富了国债品种,满足了部分资金实力较强、追求收益稳定的投资者的购买需要,更为重要的是开创了在我国采用电子记账方式向个人发行不可流通国债的先河。(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