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薪”的绝对标准而言,“高薪”是绝对可以养廉的。现在,公务员贪污受贿的动机,无非就是为了使自己的钱能够达到某种生活标准。
如果公务员的“高薪”达到了可以购买豪宅、豪车,并且其钱可供子子孙孙挥霍不尽的时候,钱对于他们而言已经没有多大的用处了,自然而
然地就会失去了贪污受贿的动机,就会“视金钱如粪土”了;但这恐怕需要倾国、倾城才能够满足公务员的“养廉”,显然这样的“高薪”纳税人是出不起的。
为了保证国家公务员能够吸引到优秀的人才,一般的国家都将国家公务员的收入定位于仅次于企业经营人员、一些需要特殊技能的行业之外比较高的水平;因此,目前,我国公务员的收入在社会之中,究竟处于一种什么样的地位?中国的绝大多数人口是农业人口,还有不少工人处于下岗待业的状态。我认为:现有公务员的薪水收入已经处于仅次于企业经营人员、一些需要特殊技能行业的地位了;并且,相对于农民与下岗工人,其收入是稳定的。因此,从“高薪”的相对标准而言,公务员现有的薪水已经属于“高薪”了,本身就应当能够起到“养廉”的作用了。
判断某种职业社会地位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还应当看该职业在劳动市场中的竞争程度。
因此,公务员这种职业的收入应当与其对社会的贡献、与社会的平均收入综合予以考虑,从而制定出相应的收入水平。如果脱离了现实社会的平均收入,而一味地强调“高薪养廉”,且莫说社会可接受的程度,仅仅从公务员这种职业的目的而言,也是不合理的。程计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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