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出台了《青岛市农村中小学困难家庭学生入学救助办法》,每年将从市本级财政拿出500万元救助金,用于建立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入学救助制度。此项救助制度是我市首次专门针对农村中小学困难家庭学生制定的,目的是要解决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细微之处见精神,这是政
献给农村贫困孩子们一份特别的爱,旨在缩小城乡教育差距,让农村贫困孩子拥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体现出政府对农村弱势群体极富深情的关怀。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入学救助制度是贯彻落实全市郊区工作会议精神的精妙之笔,对于渴求知识、向往读书、憧憬上学的贫困学生来讲是一份难得的礼物,将使压在贫困孩子心口的痛楚和郁闷一扫而去,代之以新的希望。此项救助制度包括以下内容:救助金资金来源主要是青岛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的专项救助资金500万元,各区(市)财政要按照确保贫困家庭子女入学的要求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其次是社会救助资金。救助金发放对象主要是农村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负担学杂费、书本费而未入学、已辍学和可能辍学者。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儿童、孤残儿童、革命烈士子女优先救助。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救助金的专项管理和监督。《办法》实施后,农村各中小学要保证学生入学,不得因学生交不起学杂费、书本费拒绝学生入学。
而且,政府对农村困难学生的救助措施远不仅如此,在考虑到学杂费、书本费实现基本保障后,市教育局和民政局还将联合出台对农村困难学生的联合救助办法,实现基本生活保障,以让这些农村困难学生真正能够安心学习,消除后顾之忧。
“不重视教育的民族,是一个永远没有前途的民族。”目前教育实践中的最大问题是农村教育问题,城乡之间教育差距较大,农村教育资源匮乏、师资力量薄弱、教学设备陈旧等,不少地方就连贫困孩子拥有平等受教育的机会都几乎成为一种奢望。青岛作为沿海发达城市,有能力、有责任在两个“率先”进程中实现城乡教育的统筹发展。贫困学生入学救济制度是全市郊区工作会议后“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的睿智之举,它蕴含着政府“惠农”、“爱民”思想,流淌着对农村教育深沉的爱,更重要的是将使农村中处在最不利地位和最需帮助群体实现公平受教育的机会,使社会公平和“统筹”发展理念在相对贫瘠的农村教育领域得到延伸和体现。
特约编辑:张庆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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