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高立红 讯员郭玉鑫 城市快报
年近古稀的吴某本该是子孙绕膝,颐养天年,但淫心不死的他却在背地里干出强奸幼女的龌龊事,最终落得个晚节不保身败名裂的下场。日前,塘沽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家住塘沽区西沽的吴某今年68岁。虽已近古稀之年,但吴某
内心总想寻找点刺激。去年2月的一天,在楼下闲遛达的吴某偶然看见邻居家10岁的小女孩玲玲(化名),便上前哄骗,玲玲见是“吴爷爷”也就没了戒心,被吴某连哄带骗地带到家中。此次,心里尚有顾虑的吴某只是对玲玲实施了猥亵行为,没敢贸然强奸。事后,吴某威胁玲玲不让将这事情告诉家长,否则就弄死玲玲。十几天后,吴某见没有情况,胆子又大了起来,他故伎重演又将玲玲带到家中进行猥亵。去年3月至9月间,吴某又先后4次将玲玲哄骗到自己的家中实施了强奸行为。吴某为掩盖自己的罪行,每次对玲玲实施猥亵或强奸后,都给玲玲一块多钱。今年1月20日,玲玲在家中说肚子疼,玲玲的父母把玲玲带到医院检查后,被检查结果惊呆了———吴某的强奸行为已使玲玲患上了妇科疾病。在父母的追问下,玲玲终于揭开了吴某的画皮。今年2月2日,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面对铁一般的事实吴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在法庭上,吴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但触犯了刑律,而且对于玲玲的成长和她的家庭造成了无法估量的影响。塘沽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在较长时间内多次强奸被害人,属情节恶劣。此外,还两次对被害人实施猥亵,构成猥亵儿童罪。应对其实施数罪并罚。以强奸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编辑:宋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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