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济南8月29日电
土地被征用后的农民如何生活是当前一大社会问题,而一次性的经济补偿又难以解决长远之计。山东省垦利县采取"分粮制"的办法,让失地农民生活有了保障。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垦利县经济的发展,招商引资和工业经济规模的日益膨胀,不少农民因土地被征用而失地。据
统计,仅县城所在地的垦利镇失地农民达到8700多人。但当地政府发现,采用一次性经济补偿的办法,往往在农民领到钱后,几年内花光,仍不能解决长久生活之计。他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分粮制"的办法。
据介绍,"分粮制"即把被征用后的土地补偿款,纳入镇财政统一管理,按照每亩土地1200斤稻谷的收成,由物价部门结合当年市场价格,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群众,不足的部分由镇政府财政进行补贴,保障失地群众的基本生活,此项政策一定50年不变。
垦利镇渔洼村去年在县城扩建中占用了800亩土地,村民王传保家被占去了6亩,家里只剩下一亩多地,吃饭问题都难以解决。镇里采取"分粮制"的办法后,他家五口人去年领到7000多斤稻谷,王传保说:"有了这些粮食,吃饭不用愁了。土地被征用了,日子照样过得很踏实。"
在群众解决吃饭问题的基础上,当地还进一步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和增收问题,他们对失地农民举办了进城务工培训班,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增强村民进企、进城务工的本领;同时,设立劳动保障事务所,加大与各招商、民营企业的联系,把一些招工信息及时发放到各村,仅今年上半年,垦利镇就已安置失地劳动力600多人,年可增收600余万元。目前,全镇已有70%以上的失地劳动力实现了当地就业。(董振国、宫振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