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陈峰 通讯员张欣)一个挪用公款赌球想发一笔,另三个合伙“坐庄”与之博弈,结果都落得个被捕的下场。
2004年4月至5月间,正是欧洲各大足球联赛相继开赛之时,某公司信贷部经理马某想趁机通过赌球赚一把,于是其利用保管公司法人章和财务章的工作便利,私自从银行购买了19张空白支票。同时找
到犯罪嫌疑人郝某,让郝某为其找庄家下注赌球。
起初,郝某出于朋友交情,不计报酬帮马某的忙,并按照赌球的规矩,在马某和庄家之间操作赌球的各项事宜,包括下注、押支票、结算等等。当郝某帮马某赌了几场球后,发现马某输多赢少,这时郝某就产生了利用马某赚钱的想法。于是,他纠集冯某和郑某,提议三人合伙“坐庄”与马某对赌。即把马某给庄家下注的赌资扣留一部分,如果马某赌球赢了,按扣留的那部分赌资给马某结算;如果马某赌球输了,则扣留的那部分赌资就归郝某、冯某和郑某所有。也就是说,郝某、冯某和郑某在庄家之外另设赌局,与马某赌球。
郝某、冯某和郑某三人利用上述杀球对赌的赌博方式,在短短一个月内,便赢得马某10万余元。而马某用于赌球的赌资则全部是其通过填写空白支票,从公司账户中支取,数额共计60余万元。
近日,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对犯罪嫌疑人马某批准逮捕;以涉嫌赌博罪对犯罪嫌疑人郝某、冯某和郑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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