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南京一位被老伴打了十多年的71岁的张老汉走近法律援助中心大门,他说自己到处投诉无门,现在实在过不下去了,想通过法律援助离婚,分得一部分财产。
家住江宁的张老汉说,他1980年4月经人介绍与邻村离过二次婚的孙某相识,短暂相处后,二人便登记结了婚。他们经常为一点小事争吵。快50岁才结婚的张
老汉,为了维系这个家的“圆满”,一直逆来顺受。
1986年2月夫妻俩购置了一台电磨做磨房生意,家里彩电、冰箱、洗衣机、摩托车一应俱全。可是始终令老汉担心的是,粗暴的妻子稍不如意就会发威,轻则一顿骂,重则拳脚相加,有一次差点把他的耳朵打聋了,最终,还是邻居带他到医院输了一晚的消炎液后,他才忍气吞声地回了家。
2002年2月,张老汉又因电磨没及时修好,被妻子一顿暴打,老汉夺路而逃。事后,孙某费了很大周折才将张老汉从邻居家“弄”回来,孙觉得这令自己丢了面子。为了防止张老汉下次被打后再跑,孙某制定了一份“协议”,以确保丈夫循规蹈矩。
在2002年3月初的一天,她找来几个亲戚作证,写下了如下内容:在生活中如果两人有不愉快或争执,不准离家出走,否则打断腿不负法律责任和其他任何责任。
去年,张老汉离家住到远房亲戚家,恼羞成怒的孙某忿忿不平,经常去张老汉的远房亲戚家滋扰谩骂。张老汉回家后感到再也不能沉默了,勉强维持这份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只能继续受苦,便想通过诉诸法律了断这一切。
江苏知源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认为,像张老汉这样的另类家庭暴力案件近年来有所增加,由于受女弱男强、“好男不跟女斗”等社会观念影响,这些家庭暴力案件在办理中往往受到取证难等方方面面的阻碍。(冒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