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记者 游曼妮)
前天,一名体重137公斤的19岁少年在广州死亡。此前,他作为第五例患者在天河区某三甲医院接受了新兴的胃旁路减肥手术,术后出现多项脏器功能衰竭。家属昨大闹医院认为是手术害死了他,院方表示患者死于手术并发症而非医疗事故。目前,法医正在进行尸检,以待进一步医疗事故鉴
定。据悉,目前该院已暂停了该项手术。
少年丧命家属大闹医院
昨天上午,天河区某三甲医院门诊楼前,一群悲痛欲绝的亲人高举着多张上书“医院草菅人命”的“大字报”大声抗议,要求医生对死者负责。迅速聚集的人群将医院通道挤得水泄不通,当地警方接报后出面维持秩序,直到下午3点才恢复正常。死者家属哭诉,死者小明是一名19岁的男孩子,来自江门新会,1.8米的个头体重有137公斤,因为听说该家医院新创了一种名为“腹腔镜下胃旁路减肥术”十分有效,经熟人介绍后于8月6日来广州求医。手术前,医生为其进行了体检未提出异议,在病人父亲缴纳了3万元押金并签署了手术知情同意书后,于8月9日进行了第一次手术,术前医生称手术后一周就可出院。术后小明肚子痛得很厉害,医生当天给他打了止痛针。然而患者疼痛不见好转,且肚子胀得非常厉害,8月10日上午10时,小明再次被推进手术室,家属回忆:“医生也没说什么原因,只是说出血要抢救”,一直到下午6时手术才结束。情况并没有好转,小明此后始终住在重症监护室,一直靠呼吸机支持呼吸,肾脏衰竭再没排尿,医生诊断为呼吸综合窘迫症、肾功能衰竭、急性胰腺炎。头脑始终清醒的小明要求转院,家人于是在8月24日上午紧急将他转至另一家三甲医院监护室,8月25日上午11时小明不治身亡。
“我们要求医院给一个说法!提醒其他人别再上当送命!”昨天,小明的20多名亲戚开了两辆车赶到为其做减肥术的医院,高举多张“大字报”示威。
医院:患者死于手术后并发症
得知记者来采访,医院主要负责人立即赶到,就几大疑问回答了记者。据介绍,腹腔镜下胃旁路减肥手术自今年7月起该医院在全国率先开展以来,一共操作了5例,前4名患者手术效果良好,该类手术在国外实行多年,在美国直接手术死亡率1%,术后严重并发症死亡率3%。院方强调,减肥手术是医疗过程不是一个保健过程,其中必然存在手术风险,据院方初步判断,患者死于多项脏器功能衰竭术后并发症;手术前,院方和患者监护人签署的知情同意书中明确提到手术并发症,风险由患者承担,病人最后不幸去世,死于医疗手术可以预料不可控制防范的并发症,而非医疗事故。专业人士称,任何肠、胃切断手术都有可能出现胰腺发炎、吻合口渗血等并发症,这并不一定就是医生技术、责任过失引起的。
该院外科主任详细介绍了小明治疗过程,在首次进行手术后,病人出现腹痛可能有多种原因,常见的是麻醉效用消失产生的正常疼痛;随后发现有肠道压力大、吻合口出血等问题,被高度怀疑为手术诱发的胰腺炎,医院马上组织减压、止血的第二次抢救,将吻合口重新打开寻找出血点;可惜的是第二次手术次日病人情况急转直下,迅速出现肾功能衰竭、呼吸综合窘迫症等多项功能障碍,这类情况的死亡率高达50%以上;CT显示,病人还出现了致命的坏死性胰腺炎。应病人家属要求,医院邀请了全国著名的急症专家、中山医科大学的权威教授等多人会诊,但未出现奇迹。在病人家属强烈要求转院后,病人最终不治。院方称,整个过程医生操作规范合理,没有任何违规失职行为。
病人去世后,应家属的要求,请来了中山大学法医专家进行尸检,暂时未有结论。医院按照有关规定给家属复印了相关病历,并封存了有关资料。医院表示,同意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愿意按照事实、依据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医疗、法律责任,一定会给患者家属一个明确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