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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停止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的公告 《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67号)已于2004年8月20日正式发布,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停止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待《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实施以后,居民申请购买经 济适用住房按新规定办理。2004年8月27日
《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67号)已于2004年8月20日正式发布,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停止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待《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实施以后,居民申请购买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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