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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使地方性法规更加贴近实际,更加符合民意,更好地体现民主性、公开性和科学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决定建立“青岛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库”,供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年度计划时参考。 从即日起至9月20日,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征集3—5年内适宜地方立法或立法条件比较成熟的立法项目。立法项目既可以列出题目,也可以提供详细的立法项目草案。电子邮箱:rdbgt01@gov.qd.sd.cn,传真电话:2883793,邮编:266001。(曲知正)
从即日起至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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