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外地到北京做生意的李先生购车时,在汽车销售处业务员的介绍下认识了担保人陈某。后由李先生借钱给陈某首付款购买了黑色广本雅阁HG7240型,车牌号为京HE9182。
7月23日,双方签订了《欠款协议书》和《贷款购车协议书》,明确了本田车的使用权归李先生。月供款由李先生还,直到李先生还清贷款后才
能正式成为车主。但担保人陈某却于8月7日18时30分左右开走了本田车。
赴饭局丢了本田车
7月初,李先生在石景山某汽车贸易服务园销售人员小李的介绍下,认识了北京人陈某。李先生在7月22日给陈某担保费8000元人民币。一天后,双方签订了《欠款协议书》和《贷款购车协议书》。
8月7日晚上,车行经理邀李先生一起吃饭。“当我驾车来到化肥路的车行门口不久,却发现一辆没有牌照的捷达车开到面前,拦住了我驾驶的本田车。”李先生说。
随后,从捷达车上钻出来3个人,其中一人是担保人陈某。陈某命令李先生一分钟内下车。听到陈某强硬的声音,“我担心自己单身一人……只得下了车。”李先生说,当时陈某以我8月7日未去拿银行还款卡为理由,开着“自己”的本田车扬长而去。李先生无奈之下拨打110报警。
李先生称对方失约
当晚,接到派出所通知的陈某来到古城派出所做笔录。在派出所里,李先生听从了陈某的建议,同意第二天再开走自己的本田车。
次日,“陈某却没有按预约的时间和地点把本田车及车钥匙交给我。”据李先生介绍,从那天(8月8日)起,“他多次约定在某地方见我,把车还给我,但实际上却多次失约。”
8月11日,陈某把该车所有的尾付款支付给丰台区建设银行,并把大部分的“手续”取走,只剩下陈某的房屋抵押贷款合同仍在银行留着。
李先生从车行业务员小李那里知道陈某这些举动后,害怕陈某把车过户给别人,从而致使自己借给陈某的首付款追讨不回来。他在征询了律师意见后向法院递交了诉讼状。
“8月13日,陈某打电话给我,让我在化肥路等他,声称要把首付款还给我。”李先生说,他虽然害怕陈某故技重演,但他还是抱着一线希望去赴约。可左等又等,等来的却是陈某已从银行把房屋抵押合同取走的消息。
据李先生介绍,他现在仍多次联系陈某希望协调解决,但却无法与对方取得联系。
担保人反称事主躲他
记者也多次试图与担保人陈某联系,但他的手机始终处于占线状态。8月16日,记者终于拨通了陈某的小灵通电话。但对方声称他不是陈某,问记者找陈某有什么事。当记者要求与陈某本人说话时,此人表示会转告后就挂断了电话。约15分钟后,记者接到陈某打回来的电话,他说:“此事是个简单的问题,李先生还我的尾付款,我就把车过户给他。”
可当记者说现在李先生也在找他的时候,陈某则称是李先生在躲着他。当记者把此话转告给李某时,李先生说:“如果我付了尾付款,他就把车过户给我,我自然非常愿意。”
法院已受理此案
处理此案的古城派出所齐警官称,陈某目前下落不明,派出所也在找他。“当民警去陈某家寻找时,发现陈的住宅已租了出去。”齐警官表示,此案属合同纠纷,具体如何解决应由法院判决。
据李先生的代理律师胡先生透露,他已于8月11日向石景山区法院递交了起诉书,状告担保人陈某没有履行购车和欠款协议中的义务,要求陈某退还138600元欠款和担保金8000元。
据了解,石景山区法院现已正式受理此案。
实习记者周桥蓉苏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