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里有急事,急着回家,但酒店以我违反店规为由拒不放行。”8月18日,在香港中路一家酒店干面点工作的王某来到早报读者接待室反映说。
王某说,她是去年7月6日来此工作的,今年2月份提出辞职,但厨师长以其工作不满一年为由,拒绝了她的要求;今年7月9日,工作满一
年后,她再次提出辞职,但厨师长再次拒绝了她的要求;8月11日,她因家中有急事第三次向酒店提出辞职要求,但店方仍然没有同意。
记者随后联系了这家酒店的总厨师长刘先生,他说,王某的辞职请求店方已经同意了,因为有一些交接工作没做,因此没有告诉王某。该店厨师长张先生告诉记者,因为店内工作人员不足,因此王某的辞职最近才批准。他向记者承诺,王某只需再干两天,完成交接工作就可以离去。
昨日,王某打电话告诉记者,她已经完成了交接工作,并顺利回到临沂,而她留在酒店的1000元押金,店方通知她下个月开工资时,一起退给她。见习记者原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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