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区 | 聊天 | 邮箱 | 建站 | 房产 | 影视 | 求职 | 游戏 | 教育 | 短信 | 直播 | 广告
首页 > 青岛晚报版面图 > a13 > 正文  
滚动新闻
损坏承重墙罚20万上海立法禁止居民在物业使用中损害公共利益
青岛新闻网  2004-08-20 12:40:54 

页面功能   】 【 小字】【 】【打印】【关闭

 

    据新华社上海电 上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昨日表决通过《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草案)》,明确规定居民如违反物业的使用和维护要求,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将被处以最高限额20万元的罚款。

    上海的这项新法规明令禁止居民在物业使用中出现损害公共利益的行
为,如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等。

    根据规定,业主、使用人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恢复原状,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对于情节严重的,可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页面功能   】【 小字】【 】【打印】【关闭

报业集团服务热线为您提供飞机订票、送票上门,电话:2871111】
  发表评论
 
内容
 热点资讯
·海尔双变多联中央空调震动日本制冷界
·激光帮你摘掉眼镜 治近视 到市立
·市软件人才培养基地就业班开课
·现代MBA8.22名师讲座 请相互转告!
·欢迎参观2004青岛首届旅游网上博览会
·19中国际部"加拿大大学预科班”招生
·百年活力激情涌动 青岛崂山矿泉水
·企业培训师训练营9.4开营•热招中
·英国北方大学联合会青岛校区热招中
 

 相关链接:


 站 内 检 索

新闻网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鲁ICP证 000149

青岛新闻网读者留言板 值班电话:86-532-2933059,867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