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主体】近日,陕西省《渭南日报》全文刊发了渭南市纪委关于原潼关县委书记李纪计、原潼关县长王元安问题的通报。通报所披露的两人在任职期间该县发生的治安混乱、黑势力猖獗、司法腐败等问题令人触目惊心。而4年90起刑事案件的28%是错案的事实尤其令人震惊!
 
;4年90起刑事案件28%是错案,真的令人不可思议!试想,假如潼关原县委书记、县长的问题没有被立案调查,其严重的犯罪事实没有被公开,还会有多少冤案、假案、错案发生,刑事案件的差错率还要高到什么程度?
如此惊人的事实,何以会发生在法制建设日益完善的今天?“政法干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只要送了钱,就可以有案不立、有罪判无罪、重罪判轻罪”。如此,还何谈司法公正、公平?
4年90起刑事案件28%是错案,难道就没有群众上访?没有人举报?没有人知晓?我敢说:肯定有,还不是少数。但是,为何没有人去管?当司法部门的干警被金钱“买断”成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的时候,我们的监督部门都到哪里去了?他们对潼关县的种种事实真的是一无所知,还是充耳不闻?或者在权力面前保持了沉默?
干警在老百姓的心目中都是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保护神”,可是,一旦这些“保护神”演变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的时候,法律的尊严和干警在百姓心中应有的地位便也荡然无存了。
其实,潼关县在中国偌大的版图上,只是一个很不起眼的小点。然而,其滋生的严重的司法腐败问题,却再一次给我国的法制建设敲响了警钟。李见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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