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宁化路的王女士向本报楼宇热线(2882315、2075047)反映,她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却被开发商要求附带购买储藏室。对此,她非常不解。 王女士在李沧区挑选了一套经济适用房,用多年的积蓄交纳了购房首付款,随后便办理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前不久,开发商通知
她办理入住手续时,同时要求她选购一处储藏室。王女士不打算购买储藏室,然而这一要求却遭到了开发商的拒绝。 随后,王女士再次与开发商进行交涉。首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合同中没有约定业主必须购买一处储藏室。其次她多年的积蓄已全部支付了购房首付款,王女士再无力购买这处储藏室。目前,双方仍为此僵持不下。 对此,记者联系了房地产主管部门。有关人士指出,有关法规对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有关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对阁楼及储藏室的规定非常少,因此在处理王女士是否应当购买储藏室的问题上,无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是开发商不得强制要求购房者购买储藏室,因此,王女士有权拒绝开发商附带销售储藏室的要求。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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