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本报楼宇热线刊登了《“海景房”为啥看不到海》一文,引起了许多读者的关注。随后又有多位读者致电本报楼宇热线(2882315、2075047),对开发商的做法表示异议。 购买了那套看不到海的“海景房”业主周先生向本报楼宇热线反映,文章刊出后,他再次联系开发商——
青岛瑞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港置业),得到的答复仍是“需要等待公司决定”。8月9日,瑞港置业有关负责人答复说,公司决定将向他给予补偿,至于补偿的具体额度,该负责人仍未做明确承诺。对此,周先生称,瑞港置业称其将向业主做出补偿,却又一直没有给出明确的补偿标准。对此,他不能不对瑞港置业的诚意表示怀疑。 特意挑选看海房
而家住市南区的陈先生向本报楼宇热线反映,他也在瑞港度假村购买一处所谓的“海景房”,结果遭遇了与周先生同样的难题。
去年6月,陈先生准备在胶南市购买一处住宅,同年8月,他来到瑞港度假村,当时该小区10号楼主体已经完工,从售楼书上可以得知,他挑选的房子可以看海,一是从房屋左侧看海(与周先生同样的看海视角);二是从房屋右侧看,可以从小区中心道路的视角看到大海。陈先生称,从两处视角可以看海,当时已经得到林姓售楼人员的认同,之后他才与瑞港置业签订了购房合同,现在“海景房”却看不到海了。
两个角度看不到海
今年7月初,陈先生接到交房通知,随后便办理接房手续。领取房屋钥匙后,他才发现,向左侧看海的角度,已被所谓的换热站挡住;向右通过小区中心道路看海的视角,也已被小区其他建筑挡个严实,已不再是他中意的海景房了。
陈先生称,拿到房屋钥匙后,由于工作非常忙,所以一直未与瑞港置业交涉房屋无法看海的赔偿问题,直到本报刊登了相关文章后,他才发现还有“同病相怜”的人。对于房屋无法看海的问题,他要求瑞港置业给出明确说法,并承担赔偿责任。本报记者
律师观点应该适度补偿
山东北极之星律师事务所赵德基律师认为,陈先生原来选定的海景房直至目前变成无法看海的房子,价值上应该存在很大差别。通常情况下,房子是否能看海,房价是有区别的。而在陈先生不选择退房的情况下,开发商有责任为此向他做出适度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