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山东新闻网8月18日电
据《大众日报》报道,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联合发文,对做好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职教 育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作出具体部署。目的是让西部、农村学生通过接受职业教育,实现转移就业,满足东部地区和城市对高素质劳动者的需求,有利于满足西部地区
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开展联合招生办学工作可采用以下形式:东部地区、城市办学有特色的骨干示范性中职学校,按照订单培养模式面向西部和农村地区单独招生,学生毕业后,按照用工协议在东部地区、城市就业;鼓励东部地区、城市办学有特色的骨干示范性中职学校与省内外西部、农村的中职学校采取“1+2”或“2+1” 分段培养等方式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学生毕业后主要面向东部地区和城市就业;由东部地区、城市选择组织一批重点中职学校,面向西部和农村招生,学生毕业后回生源地就业,首先要重点抓好山东省已确定的30个强县对30个欠发达县的对口招生培养工作。
对开展联合招生办学的扶持措施有:建立健全招生收费和助学制度。东部地区、城市中职学校到西部地区和农村招生,按照生源所在地标准收取学费;安排适当的专项补助经费;实行灵活的教学与学籍管理。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招收的学生学制为2年制或3年制,招生学校可根据就业市场需求的变化,采取工读结合等形式,实行弹性学习制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允许调整教学内容和时间。
(王 原)
特约编辑 徐新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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