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区 | 聊天 | 邮箱 | 建站 | 房产 | 影视 | 求职 | 游戏 | 教育 | 短信 | 直播 | 广告
首页 > 青岛晚报版面图 > a13 > 正文  
滚动新闻
国电公司高层受贿被判12年
青岛新闻网  2004-08-18 14:10:54 

页面功能   】 【 小字】【 】【打印】【关闭

 

    据新华社电 国家电网华中公司副厅级的副总经理高航日前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11月至2002年7月,高航在担任洛阳市电业局局长、河南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期间,帮助江
苏省某总公司总经理孙某,承接洛阳市电业局的4项建筑和装饰工程,孙某分3次送给高航美元4万元、人民币3万元;收受上海国电投资公司原总经理高新元行贿港币10万元、美元5000元;收受河南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齐某贿赂1万元人民币。

    

页面功能   】【 小字】【 】【打印】【关闭

报业集团服务热线为您提供飞机订票、送票上门,电话:2871111】
  发表评论
 
内容
 热点资讯
·海尔双变多联中央空调震动日本制冷界
·激光帮你摘掉眼镜 治近视 到市立
·市软件人才培养基地就业班开课
·现代MBA联考辅导强化班报名中
·欢迎参观2004青岛首届旅游网上博览会
·19中国际部"加拿大大学预科班”招生
·百年活力激情涌动 青岛崂山矿泉水
·企业培训师训练营9.4开营•热招中
·英国北方大学联合会青岛校区热招中
 

 相关链接:


 站 内 检 索

新闻网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鲁ICP证 000149

青岛新闻网读者留言板 值班电话:86-532-2933059,867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