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何雪华 通讯员 陈立雄 刘艳)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昨日向媒体通报,日前荔湾区公安分局通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初步查明了8月10日龙津中路东江集团“金龙船”海鲜酒家与世纪广场双方物业管理人员、员工聚众斗殴事件的真相并依法对参与斗殴的人员作出了处理共有14人因聚众斗殴被刑事拘留,6人被治
安拘留,另有15名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警告处理。
事发当晚22时06分,东江海鲜集团公司司机周某将一辆面包车停放在金龙船酒家对面马路人行道世纪广场南门出入口红线范围内。由于有住户反映经常有车辆停放在南门出入口影响住户出入和人身安全,于是世纪广场物业管理人员司某便上前叫司机将车开走,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并各自纠集10多人参与斗殴。
接报警后,荔湾区公安分局民警快速反应,及时赶到现场制止,采取果断措施,很快控制住了局面。在此过程中金龙船酒家管理人员不听警方劝告,还通过呼机、电话,从另外多家分店用中巴、面包车运来几十名不明身份的人员并带有铁棒、木棍等打斗工具。这帮人不但用碟子、水杯、椅子投掷执勤民警,而且还手持铁管、木棒等,冲破执勤民警设定的分隔警戒线,撞烂世纪广场南门铁闸,企图冲入世纪广场内继续殴打对方,均被公安民警一一制服。并收缴木棍、铁管一批35名涉案人员也被带回公安机关调查。
荔湾区公安分局经过认真调查在掌握双方大量的违法证据的基础上严格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涉案的嫌疑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对直接参与聚众斗殴的黎某、朱某、华某、王某、周某、司某等14人以“聚众斗殴罪”予以刑事拘留,对妨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6人作出治安拘留,其他人员作警告处理。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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