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珊)
两个女孩应男同事之邀出厂拍照,不想堕入深渊:男同事突然变脸与人逼她们卖淫;两人不肯就范,惨遭奸污;并被带到佛山顺德的酒店、发廊,被迫出卖身体,苦不堪言。日前,强迫、容留他人卖淫的河南籍三男一女4名被告人被佛山两级法院判处重刑。
强奸殴打加恐吓 两女孩被
逼卖淫
2003年8月中旬,河南人张春生、陈军委、南清杰密谋,由陈从单位中山市五桂山镇某玩具厂物色两名女工,诱骗出来卖淫,从中牟利。当月31日,陈军委找到女同事小琴、小枫(均系化名)说,他即将辞工回乡结婚,想与她俩合影留念。两名女孩一口答应,陈趁机将二人骗至该镇长命水村某出租屋关押。
两女孩这才意识到事情不妙,被关押期间,上述三人与“阿森”(另案处理)要求她俩卖淫。为使二人就范,张春生强行与小琴发生了性行为;之后小琴洗澡时又被“阿森”奸污;张还搜去两女孩身上仅有的200元和身份证。9月2日,“阿森”将小枫强奸。当天下午,痛不欲生的两个女孩偷偷往楼下扔求救字条,不幸被张春生三人发现,他们对两人又是殴打又是恐吓,声称:要是她俩不去卖淫,就将其裸照寄回家乡;要是她俩报警,则报复其家人。
控制两女入淫窝 4案犯被判重刑
两个女孩受尽折磨后,被迫答应卖淫。次日,张、陈把小琴、小枫带至佛山市顺德区,强迫小枫到富×酒店内卖淫。期间,张春生得知两女孩在原工作单位的小卖部存有工资1000元,又带二人前去提走工资,并据为己有。
9月7日,张春生纠集李×武(另案处理),将两人带至顺德区北滘镇黄涌村,到老乡李洪亚经营的发廊内卖淫。期间,南清杰负责看管两人。从当日至9月14日,小琴、小枫卖淫得款1200元,均由李洪亚代收,李每次收20至30元不等的费用后,余款交给张春生。9月14日凌晨,警方根据举报,一举捣毁此黄窝,将张、南、李抓获。不久,陈军委在中山落网。
今年5月21日,顺德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春生、陈军委、南清杰均构成强迫卖淫罪;李洪亚构成容留卖淫罪。张春生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1.2万元;陈军委被判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被处罚金1万元;南清杰则获罪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万元。李洪亚被判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后,陈、南不服,提出上诉。日前,佛山中院终审裁定驳回了两人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