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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校外租房还须先备案
青岛新闻网  2004-08-17 18:48:52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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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月下旬开始,大一新生就将赴本市各高校报到了。昨天,上海部分高校学生工作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不会视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来分配不同条件的“等级”住房,同时不允许学生擅自在校外租房。


  对家庭经济的确有困难的学生,学校会出面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困难生一定的经济补助、帮助申请国家助
学贷款、提供勤工俭学途径等,但在安排住宿上绝对不会区别对待不同经济条件的学生。


  近日,教育部针对高校学生宿舍和公寓管理发出通知,要求各高校学生公寓以班集体为单位安排住宿,尽量避免多校合用学生公寓,不能按家庭经济状况分配住房,并强调学生校外租房要事先报学校备案。


  针对学生校外租房的现象,交大闵行校区学生住宿管理负责老师告诉记者,学生要求校外住宿原则上是不允许的,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先向学校说明,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校外住宿申请手续。


  上海早在去年年底,就出台了《关于加强本市高校在校大学生校外租房管理的意见》,各高校要求在外租房的学生填写《校外租房登记备案表》,学生必须写明校外租房的原因、起讫时间、房屋出租人、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要求在校外租房的大学生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能力作出书面责任承诺,同时,本人和家长都得签名,此表将交由所在学校备案,不经备案的私自租房将不被允许。


作者:苏晓毅 董川峰


特约编辑 文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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